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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及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5号)、《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6号)要求,现将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杰出人才奖评选

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的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及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最多推荐人选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推选人员需要在本部门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请申报人员提前联系人事处并于9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本部门推荐报告、党政联席会议意见、书记、院长签字,佐证材料装订材料一份、申报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申报人员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表格报送至人事处人才与师资管理科王茁(逸夫楼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链接:http://rsj.hlbe.gov.cn/News/show/1124737.html

二、突出贡献专家评选

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的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及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最多推荐专业技术人才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推选人员需要在本部门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请申报人员提前联系人事处并于9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本部门推荐报告、党政联席会议意见、书记、院长签字,佐证材料装订材料一份、申报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申报人员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人才与师资管理科王茁(逸夫楼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链接:http://rsj.hlbe.gov.cn/News/show/1124738.html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 

2023年9月6日